各区(县)科委,项目承担单位:
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《关于填报2013年度创新基金项目《监理信息调查表》(年报)的通知》的要求,请各区(县)科委按照《2013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年报清单》(附件1)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做好相关填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承担单位需完成的相关工作
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履行合同,合理使用创新基金,保证专款专用,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。
(一)填报截止时间:项目承担单位应在2014年1月30日之前完成网络提交,并将纸质材料一套(盖章)报送至注册地区县科委。
(二)填报流程
1、项目承担单位登陆www.innofund.gov.cn,进入“创新基金项目监理验收系统”,在线填报《监理信息调查表》(2013年年报),审核无误后网上提交并打印盖章。
2、纸质材料一套(盖章),包括《监理信息调查表》(2013年年报)和相关附件材料,用燕尾夹固定,报送至区县科委。
(三)相关附件材料
1、企业2013年度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(盖章);
2、财政拨款资金到账凭证;
3、项目销售发票清单100%和发票复印件5张(随机抽样);
4、技术检测报告、知识产权相关证书、获奖证书、质量证书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、许可证等能够有效证明项目进展材料的复印件。
(四)注意事项
1、国家创新基金监理年报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;
2、企业获得风险投资、银行贷款、国家和省市级奖项(科技进步奖、名牌、荣誉证书)、高新技术企业、参与重大工程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,请在《监理信息调查表》(2013年年报)中重点写明;
3、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工商局变更证明;
4、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、准确填写项目有关信息,提供齐全的附件材料。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,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(五)用户名、密码查询
如企业用户名、密码遗失,需填写附件3《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用户名查询单》,传真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查询(Fax:64088589)。
(六)咨询电话
1、各区(县)科委相关业务部门电话:
http://www.shtic.com/structure/gywm/fwwl/cxjj.htm
2、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电话:64839009转基金部
二、区(县)科委需完成的相关工作
1、区(县)科委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并督促辖区内企业填写《监理信息调查表》(2013年年报),并按比例随机抽取国家创新基金企业填写附件4《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企业问卷》,各区县随机抽取名额见附件5;
2、区(县)科委受理审核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,按格式填写审核意见并网上发送,于2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;
3、对未填报监理年报的企业出具监理意见。
附件3: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用户名查询单
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
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